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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進全民運動、壯大運動產業 政院修法開放國發基金投資、全民賽事捐贈可抵稅
2025-05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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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擷取自中央通訊社)
因應運動部即將於9月9日「國民體育日」掛牌成立,行政院政務委員史哲今日表示,行政院會明日將通過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》修正草案,內容明定將引入國發基金投入運動產業,並擴大企業捐贈抵稅範圍,首度納入「全民運動賽事」,藉此引導更多資源挹注運動產業並落實全民運動政策。
史哲指出,修法比照《文創法》模式,運動部所屬的「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」將擁有政策工具與資金,透過國發基金進行產業投資、輔導與研發,強化運動產業體質與創新發展。
針對企業捐贈方面,《條例》第26條本已規定五項不限金額認列費用的捐贈情形,此次修法新增第六項:「捐贈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促進全民運動賽事」,也可作為企業所得稅費用列支,等同享有抵稅優惠。
「全民運動」首次文字入法,也是政策資源的重大轉向。史哲坦言,目前企業贊助體育仍以職業運動為主,根據「體育推手獎」統計,僅1%至2%資源流向全民運動領域,藉由修法將改變現況,鼓勵企業支持社區型、全民參與的體育活動,擴大社會參與。
在職業運動捐贈部分,現行最高可按150%抵稅,未來將進一步放大至175%,進一步強化企業投入誘因。根據統計,自111年修法後,企業贊助金額從2.7億元成長至今年11.6億元,顯示抵稅政策效益顯著。
至於銀行、企業舉辦如路跑等活動是否納入抵稅,史哲表示,未來將視賽事是否具「規劃性、長期性」與公益性質,經運動部認定後列入範圍,並透過子法訂定具體審認標準,避免資源濫用。
史哲強調,推動全民運動不能單靠政府預算,而需建立與民間、企業穩定合作關係,期望透過修法實現「讓全民動起來」的願景,進而壯大台灣運動產業與整體競爭力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