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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院三讀兒托法強化監管 虐兒最高罰60萬影像須存30天
2026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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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/取自Pixabay圖庫)
立法院今(10)日三讀通過《兒童托育服務法》,全面強化托育監管制度,針對虐兒與不當對待行為加重處罰,最高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,並建立影像保存與上傳機制,提升兒童安全保障。
本次修法背景源於托育安全事件引發社會關注,行政院去年提出草案,將0至2歲托育制度單獨立法,歷經多次委員會審查與朝野協商後完成立法程序。
條文明定,托育服務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核心,並由衛生福利部擔任中央主管機關,負責全國托育政策規劃、需求調查與收費資訊整合,同時設立托育諮議會,統籌制度發展與資源配置。
在人員管理方面,具托育專業資格者須向地方政府登記,取得證書後方可執業;地方主管機關可進行查核,相關人員不得規避或妨礙。托育人員亦須與家長簽訂書面契約,並於收托前完成責任保險投保。
針對外界關注的安全監管機制,法案明定托育機構須設置監視錄影設備,相關影像資料至少保存30天,並上傳至主管機關建置的「監管雲」系統,以利日後查證與責任釐清。
罰則方面,若托育人員涉及身心虐待、嚴重體罰、霸凌或性騷擾等行為,將處6萬元以上、60萬元以下罰鍰,並公布行為人及所屬機構名稱。未經許可設立托育機構者,也將面臨最高3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業。
此外,制度也導入違規記點機制,若托育人員在一定期間內累積違規紀錄,將被暫停收托,情節重大者甚至廢止資格。
整體而言,此次《兒童托育服務法》三讀通過,象徵台灣托育制度邁向更嚴謹的監管體系,透過制度化管理與科技輔助,強化兒童安全保障與托育品質。



